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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案例

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北京四家企业被罚

新京报2023-11-17

近期,北京市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曝光4起问题隐患案例。

案例一:北京盈顺康诚建材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行政处罚案

2023年5月30日,朝阳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盈顺康诚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东晓景北机场二高速旁的经营场所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朝阳区应急管理局给予北京盈顺康诚建材有限公司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北京久誉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行政处罚案

2023年5月23日,朝阳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久誉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电工证件超期未复审),单位主要负责人王某某存在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朝阳区应急管理局给予北京久誉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公司主要负责人王某某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北京华夏沃奇科技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行政处罚案

2023年5月30日,朝阳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华夏沃奇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东晓景北机场二高速旁的经营场所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朝阳区应急管理局给予北京华夏沃奇科技有限公司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北京汇恒赫天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行政处罚案

2023年4月24日,经开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对北京汇恒赫天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位于荣华中路19号东门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从事焊接作业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经开区综合执法局给予北京汇恒赫天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安全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2023年5月起,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面临的安全风险与一般的劳动者有较大差别,接触的危险因素较多,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事故时还可能对其他人员及设备设施造成较大危害。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减少作业时的误操作,对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具有重要意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从源头规范日常工作,防范各类事故。

(记者 郭懿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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